管党治党不松劲,反腐不停步,治标更治本。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党组织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标本兼治,不断以治标促进治本”的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工作部署,提升站位,压实责任,细化措施,扎实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有力推动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建设,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截至目前,全市共下发以案促改通知书493份,选取反面典型案例885起,召开警示教育大会863场,接受教育人数54844人(次),整改突出问题413个,修订完善制度216项,促使党员干部主动上交违纪所得7.3万元。
强化责任,健全机制,巩固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整体合力
市委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多次在常委会会议上研究以案促改工作,结合鲁山县河道非法采砂问题和李全胜、彭德惠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召开全市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动员会,播放警示教育片,市委书记周斌围绕反面典型案件,谈警示、明法纪、提要求,1600多名领导干部受到了教育。
全市各级党组织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了“党委统一领导、纪委主导推进、部门协调配合、案发单位具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实现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根据市委工作安排,市委办公室牵头明确市级层面以案促改任务分工,市委宣传部督促各级领导班子把警示教育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市委组织部、党校将其纳入干部培训内容,市直工委在市直部门组织开展“进行一次专题动员会、上一次廉政党课、观看一次警示电教片、开展一次研讨交流、撰写一篇心得体会”活动。各案发单位把以案促改作为重要契机,主动担起政治责任,直面问题、深挖根源,积极革新、精准整改,坚决遏制同类问题重复发生。
各级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积极协助党委抓好工作落实,协调有关部门推动以案促改。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李建民多次带队到县(市、区)、市直部门、金融机构等单位调研以案促改工作,了解推进情况,提出具体要求。近期,市纪委监委印发了《全市以案促改工作调研督导方案》,由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对全市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推进情况开展为期20天的集中督导,推动各级各部门以案促改出真招、有特色、见实效。
突出重点,从严惩治,进一步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氛围
市委、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案件查办工作,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以及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紧盯审批监管、工程建设、资源开发、“三资”管理、民生扶贫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惩治力度,持续营造不敢、知止的震慑氛围。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1142件,立案556件,党纪政务处分742人,移送司法机关20人。严肃查处了一批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彰显了市委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认真做好审查调查的“后半篇文章”,坚持一案一总结、一案一警示、一案一整改,深化标本兼治,强化综合效应。
切实提升以案促改的时效性,开展“一案多改”。在立案、审查、审理以及巡视巡察反馈问题过程中,同步启动以案促改工作,实现惩中治、治中改,惩治同步、惩改结合,有效打通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教育整改等环节,最大限度地把执纪审查效果转化为警示整改效果。我市在查办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滍阳镇北滍村原村干部魏冠军涉恶团伙及“保护伞”案件中,坚持边查边改、深挖根治,及时组织人员对该案进行剖析,在全市组织开展专项以案促改,指导多个涉案单位认真查摆整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出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03个,党纪政务处分86人,组织处理2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
着力增强以案促改的针对性,开展专项整改。围绕“三大攻坚战”,聚焦扶贫、环保、金融、卫生、住建等重点领域,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普遍性突出问题,开展系统整改、专项整治。今年以来,全市选取上述重点领域典型案例386起,占筛选典型案例总数的43.6%。针对汝州市委原书记李全胜案件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今年省委巡视反馈的有关问题,市委要求汝州市、鲁山县广泛开展党员干部“拜把子、认干亲”、违规私设“小金库”、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专项治理,整治突出问题,实现精准整改。针对新华区人民法院原院长杨杰案涉及律师违法问题,要求司法部门在律师行业开展以案促改,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管。
围绕中心,搞好结合,提升以案促改推动发展的转化效果
把抓好以案促改工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打好“三大攻坚战”结合起来,与营造干事创业的发展环境结合起来,努力把以案促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效。
为确保主题教育取得扎实效果,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率先开展“先学深研立改”活动,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点、先改起来、改实一点,把学习、调研、整改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带头开展以案促改,深刻剖析近年来发生在纪检监察队伍中的反面典型,注重案例教育,以案例明法纪、以案例促整改,发挥警示作用,筑牢思想防线。
把以案促改工作当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契机,督促金融系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健全规章制度,铲除滋生风险的土壤。平顶山银行开展牛君彬案件以案促改,围绕授权、用权、控权,分层次、分阶段开展自查自纠,查出大小问题247个,问责21人,完善了党委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22项规章,开展系统内常态化巡察,加强对分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促进依法合规经营,推动业务健康发展。
根据省纪委“扶贫领域决战年”工作部署,针对扶贫政策落实和干部作风问题,市纪委监委会同市扶贫办等有关职能部门和监督部门,依托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有关部门通过筛选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进行蹲点调研、健全完善制度等方式,堵塞漏洞、补齐短板,推动以案促改向基层延伸,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保障。
针对典型案例中暴露出的一些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市委高度重视,要求健全激励和惩戒机制,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今年以来,市委、市纪委监委制定了《平顶山市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施办法》《平顶山市建立党员干部澄清保护机制实施办法》《容错免责事项备案办法》等多项制度,积极运用容错纠错免责机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担当者撑腰、为实干者鼓劲。今年4月份,《中国纪检监察报》和《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分别介绍了我市的经验做法。
通过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全市党员干部普遍受到了深刻的教育警醒,理想信念、法纪意识、工作作风得到明显提升,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初步显现,政治生态进一步净化优化。 (本报记者 毛玺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