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专题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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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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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6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平顶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

可回收物
是指废纸张类、废泡沫塑料类、废玻璃制品类、废金属类、废织物类、电子废弃物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
有害垃圾
是指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及其容器、废水银温度计、废血压计、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过期化肥、过期化妆品等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
湿垃圾
即易腐垃圾,是指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绿植和植物的残枝落叶、蛋壳、动物骨骼内脏、茶叶渣和中药药渣、畜生粪便等易腐的生物质生活废弃物;
干垃圾
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比如食品袋、保鲜膜、卫生纸、坚果类、尿片、妇女卫生巾、破碗碟、大骨头、玉米棒、灰土、烟头。
 

生活垃圾的具体分类标准,可以根据平顶山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生活垃圾特性和处置利用需要,由市城市管理局予以调整发布。

魏广军 整理 李永伟 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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