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程颖)6月11日,湛河区、石龙区政府因环保工作推进不力、环境污染问题突出,被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约谈。
按照《关于印发平顶山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计算,湛河区今年4月、5月环境空气质量分值均居市内4个考核区的最后一名,问题突出。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近期通过对湛河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重点区域内高污染车辆穿行、施工工地未落实“六个百分百”措施、部分道路积尘严重等问题突出。
按照《关于印发平顶山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计算,石龙区今年4月、5月环境空气质量分值均居全市其他8个县(市、区)倒数后两位,问题严重。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通过对石龙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重点区域周边道路积尘严重、运输车辆未密闭未冲洗、部分厂区环境脏乱差、露天机械作业等问题突出。
按照有关规定,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对湛河区、石龙区进行约谈。约谈会上,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有关负责人通报了两区存在的环境突出问题,要求湛河区、石龙区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坚定信心,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整改;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扭转当前不利局面;用好督查问责利剑,理清部门责任抓好督查工作,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湛河区政府、石龙区政府分管领导和两区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城市执法管理局的主要负责人接受约谈,并在表态发言中表示,将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深刻反思,结合突出环境问题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认真抓好整改。
另据了解,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对5月份空气质量考核市区最后一名的湛河区政府、对其他8个县(市、区)4月份空气质量考核后两名的石龙区政府,分别扣缴大气环境污染防治资金70万元,并对连续两个月考核排名靠后的湛河区政府、石龙区政府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