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德坤)“事关孩子安全的问题千万马虎不得,更不能心存侥幸。”日前,舞钢市公安交警大队交警在对查处的一名“黑校车”司机批评教育时说。
5月15日下午,该市公安交警大队联合教育部门重拳出击,一举查获两辆“黑校车”。
当日17时30分许,马某驾驶的大型专用校车(校车外观标识)和陈某驾驶的中型普通客车行至庙街乡东营村路段时,先后被交警查获。
经查,两车是叶县辛店镇南部山区幼儿园接送学生的,均未取得校车标牌,且达到报废标准。该幼儿园地处舞钢市和叶县交界,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薄弱,相关负责人便心存侥幸,使用“黑校车”接送幼儿。
目前,两人因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合的车辆,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对其驾驶报废车辆、未取得校车标牌提供校车服务等违法行为正在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