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田秀忠)5月30日以后,被国家和省检查发现有“散乱污”企业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实施问责。应该如何整治“散乱污”企业?如何防止“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连日来,记者采访了我市部分单位和部门的相关人士。
卫东区光华路街道办事处主任王珂说,“散乱污”企业具有暴利、危害性大、隐蔽性强、流动性强、处置难度大等特点。目前,对“散乱污”企业治理难度大的主要原因是打击主体不明确,属地管理没有执法权,环保部门对“散乱污”企业污染程度界定难,公安部门执法量刑难。建议对“散乱污”企业的治理要明责、尽责、问责。属地发现及时上报,环保部门认定移交,公安机关打击处置。哪个环节推不下去,对哪个环节加重问责,用法律法规的无影灯让违法乱纪行为无处遁形。
湛河区环保局副局长韩见阳说,“散乱污”企业挤占了宝贵的土地资源、环境容量、发展空间,破坏了市场公平,阻碍了产业升级,是经济发展的毒瘤、高质量发展的大敌。个别人发了财,损害了多数人的生存环境。建议对“散乱污”企业要下决心、出狠手,开展扫荡式拉网排查,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标准,发现一家取缔一家,对排查不彻底、取缔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发现一起问责一起,确保整治成效。
新华区曙光街街道凌云社区党委书记陶建国说,分布在我市生活区附近的一些无手续或手续不全的汽修厂、废品收购站等“散乱污”企业,大都是露天作业,废旧轮胎随意堆放,到处可见,电焊、补胎、废品收购站等散发的气味严重污染环境,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将固体废弃物、废旧金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废物资源进行再利用,对“散乱污”企业坚决关停取缔,切断污染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