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常洪涛 通讯员杨朝辉)5月22日,鲁山县委5个巡察组分别进驻县统计局、县科协、县信访局、县委党史研究室、县招商局、县新型社区办、县司法局、县文联、县委党校、县烟办等10个单位党组织(党总支、党支部)开展为期40天的常规巡察。
本轮巡察对象为被巡察单位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
本轮巡察着力发现以下问题: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以及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等问题;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违反“三重一大”、资金管理、政务公开制度规定等问题;落实惠民政策不力、侵害群众利益、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等问题。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均开通并公布接收举报电话、接收短信手机、电子邮箱,方便群众反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