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21日,叶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未检科由于工作成绩突出,于日前获得省级“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2013年,叶县检察院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专门负责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理和帮教工作。6年来,他们用诚心和爱心,温暖感化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使他们重新走上人间正途,用法律为未成年人撑起了一片蓝天。
2017年,17岁的刘某因盗窃被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至检察院。后经社会调查,检察人员发现刘某正值高三。为帮助刘某,检察人员多次到刘某家中走访。了解到刘某之前从未有盗窃行为,办案人员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给予刘某半年考验期,并定期询问刘某的生活情况,耐心地为刘某进行心理疏导。鉴于刘某系未成年人,认罪态度较好,主动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未检科依法对其作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为降低青少年犯罪率,该院未检科加强“检校合作”,在全县开展“送法进校园”“法制进校园”“打击校园暴力、校园欺凌”立体式法治、德育、传统文化教育和流动心理辅导等活动,为全县青少年编织“爱的防护衣”。同时,为使普法教育更易于学生接受,检察人员还积极帮助青少年解答各类与学习生活相关的法律问题,让法律知识走进青少年的日常生活。目前,全县开展了不同形式的“送法进校园”普法活动,受教育人数累计达3万人次。
(杨沛洁 张茜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