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民峰)5月14日下午,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张雷明主持召开市政府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摆向阳,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王朴、魏建平、刘文海、刘颖、张庆一及市政府党组其他成员出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荣海、副市长张弓列席会议。
张雷明在讲话中强调,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一要切实提高认识。《条例》的出台,对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深化思想认识,严格执行《条例》各项规定,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促进政府自身建设。二要加强学习宣传。领导干部要带头集中学习,带头执行各项要求。要认真组织好宣传学习和具体落实,做到熟悉内容、把握内涵、领会实质,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三要抓好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深入研究决策承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的具体措施,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提升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市县两级政府要加强对决策程序的严格把关,确保《条例》实施后得到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