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国内国际新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力争年底前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
简明新闻
俄一客机失事 41人遇难
我省机关团体禁止建设有接待功能的场所设施
中办、国办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
版面导航     
平顶山新闻网    平顶山日报   平顶山晚报
新闻搜索: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5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省机关团体禁止建设有接待功能的场所设施

 

新华社郑州5月6日电 (记者张浩然)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河南省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办法》,明确全省各级机关、团体不得建设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该办法自6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办法所称建设,是指新建、扩建、改建、购置。办法所称楼堂馆所,是指办公用房以及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不包括技术业务用房项目。

办法明确,机关、团体有建设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未经批准建设办公用房;以技术业务用房等名义建设办公用房,或者违反规定在技术业务用房中设置办公用房;擅自改变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或者擅自增加投资概算;办公用房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不符合规定等五种情形的,要根据具体情况责令停止相关建设活动或者改正,对所涉楼堂馆所予以收缴、拍卖或者责令限期腾退,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据介绍,对违反办法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监督检查机关举报。监督检查机关应当通过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在政府网站设置举报专栏等方式,接受单位和个人的举报,并及时依法处理。

 
3上一篇  下一篇4  
 
   
   
   


豫ICP备09014970号 豫平公网安41040002020010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68号    邮政编码:467002    E-mail:wz@pdsxww.com
联系电话:0375-4973575 传真:0375-4973608
所有内容为平顶山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