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毛玺玺)4月29日,市人社局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平顶山市分公司举行“劳动人事仲裁文书邮政专递”签约仪式。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当场邮寄了一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文书”。据介绍,这份寄往浙江省杭州市的邮件24小时内就会送达。
近年来,随着劳动者维权意识不断提高,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数量增多。2018年以来,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150件,其中需要向当事人邮寄送达的仲裁文书达到30%。因为部分当事人在外地,邮寄仲裁文书过程中送达内容不明确、送达过程不严格、寄件回执返回不及时等送达难问题凸显。
为提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效率,市人社局与邮政部门签订“仲裁专递”服务合作协议,由专人定点上门服务,通过专用渠道邮寄,确保仲裁文书安全、准确、高效送达。
与普通邮件的信封、详情单不同,仲裁专递使用统一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递”专用信封和详情单,信封印有仲裁徽标志及专用标识,详情单印制仲裁委员会、案号、受理通知书、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裁决书等可选择栏,收件人签收时对照目录即可知道邮件内容。按照规定,邮政部门投递后,对方签收即视为送达;如果对方拒收,文书退回之日即为送达之日。此举有效解决了仲裁文书“送达难”问题,保障和方便当事人行使权利。
仲裁专递在一次投递成功的情况下,平顶山市内和省内市级以上城市次日完成送达,其他地方2—3日完成送达;作为判定仲裁文书生效时间重要依据的当事人签收邮单,反馈时间也将明显加快。
仲裁专递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与邮政速递机构按规定标准结算费用,不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同时也避免了当事人重复往返跑腿,实现人社服务“少跑腿、不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