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任命:
孙堃坤为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张秀杰为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赵晓磊为平顶山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楚军荣、宋红超、刘继扬、梁振云、祝建中、高东方、李明、李波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2.决定任命:
王卫锋为平顶山市林业局局长。
3.免去:
刘颖的平顶山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马建斌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叶建平、吴海松、张建军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杨卫国、王薇、宋新敏、冯莉、屈慧荣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4.决定免去:
王淑敏的平顶山市林业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