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何思远)为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榜样带动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妇女和家庭参与“美丽庭院”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4月19日,市妇联决定在全市开展“十佳·百优美丽庭院”评选活动。
此次评选范围是全市城乡家庭。评选名额:“百优美丽庭院”100户、“十佳美丽庭院”10户。
评选条件为符合“家和·院净·人美”的创建标准,按照“美丽庭院”创建标准及分值要求,五项标准(清洁卫生居室美、整洁有序庭院美、干净清爽厨厕美、花木茂盛绿化美、文明健康生活美)分别达到15分以上,合计达到80以上;示范带动作用强,群众普遍认可;曾被评为县(市、区)级“美丽庭院”的家庭原则上优先推荐评选;家庭成员存在赌博、吸毒、无正当理由非法上访的,一律不准参评。
即日起至4月底为资料(文字、照片或视频等)上报阶段。10户“十佳美丽庭院”从100户“百优美丽庭院”中投票产生。联系电话:0375-2666938,邮箱:sflwlx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