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程颖)3月14日,据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持续改善北部矿区生态环境质量,近日市攻坚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北部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求,印发了《平顶山市北部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整治范围是新华区、卫东区所辖北部矿区全域,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辖工矿企业全域。
整治内容是全面排查整治取缔“散乱污”企业;全面排查整治不符合环保标准的重型货运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面排查整治无组织排放企业;按照“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生产受益”原则,实施北部矿区主(次)道路提标改造;实施北部矿区裸露区域硬化、绿化、美化工程。
通过深入推进北部矿区“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取缔,重型货运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更新改造,产煤、洗(选)煤企业煤(堆)场、矸石(山)周转场、落地煤堆存场、煤矿风井出风口环境综合整治,货运道路提标改造,矿区绿化美化等工作,使北部矿区生产各个环节、生活各个领域大气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北部矿区环境空气质量显著提升。
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将对北部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按照时间节点,实时调度审核汇总上报,提出整改要求。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督查办将对北部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实施督导检查,对履职尽责不到位、未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实施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