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巫鹏)3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闫廷瑞带领执法检查组到宝丰县,对我市贯彻实施《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检查。
座谈会上,检查组先后听取了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宝丰县政府、宝丰县公安局关于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汇报。
检查组对我市贯彻落实《条例》工作给予充分肯定。闫廷瑞指出,见义勇为行为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密相连,关乎社会公平正义和道德风尚,是衡量一个地方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准。
闫廷瑞要求,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认真开展工作。要建立健全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的协调机制,确保《条例》能够贯彻好、实施好。要积极主动通过不同形式宣传贯彻《条例》,加大对见义勇为英雄事迹的宣传力度,发挥英雄榜样力量,营造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的浓厚舆论氛围。各执法部门要端正态度,吃透《条例》原意,将《条例》运用到执法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切实维护好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