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程颖)近日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督查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大督查活动。3月12日,据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督查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各县(市、区)前期上报的共124家“散乱污”企业中,整治取缔到位97家,完成率78%;排查新发现“散乱污”企业140家。
近期,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督查办每天派出9个督查组,集中对1至2个县(市、区)前期上报的“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情况,逐一进行核查;同时对各县(市、区)“散乱污”企业进行拉网式、全覆盖大排查。前期上报的124家“散乱污”企业中,宝丰县、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石龙区、高新区均已完成整改任务。
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督查办要求,“散乱污”企业要按“两断三清”的标准限期整改取缔,并按我市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