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何思远)3月5日,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印发《2018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告知书》,宣告2018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年检正式开始。各社会组织速到市民间组织管理局领取年检材料,参加年检,逾期不参加年检将受到追究,甚至撤销登记。
年检对象为:2018年6月30日前,在市民政局依法登记的各类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内容:2018年度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情况;依照章程开展业务活动情况;财务管理、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组织机构设置和内部制度建设情况;办公场所和专职工作人员情况;公职人员兼职和党组织建设情况。本次年检的重点是公职人员兼职、党建工作落实和参与脱贫攻坚与公益活动开展等情况。各社会组织还需携带相关年检材料,并通过4项年检步骤。
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是合法社会组织应尽的法律义务,无故不参加年检,将视为“拒不接受或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行为,登记管理机关将依照有关规定列入监督管理黑名单,向社会公示,依法予以处罚,两次不参加年检的予以撤销登记。
年检受理咨询电话为4976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