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程颖)3月7日,据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督查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深入推进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即日起市控尘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督查办联合开展建筑施工工地、道路扬尘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重点是全市施工工地,各类民生工程、重点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城区道路、过境公路、环城公路道路清扫保洁情况。对全市施工工地、道路扬尘治理开展集中检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施工工地要做到:严格落实新建和在建建筑、市政、拆除等各类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严格落实城市建成区内建筑工地“两个禁止”(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配制砂浆);严格执行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扬尘防治预算管理等制度;规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当地主管部门联网;各类长距离的市政等线性工程,全面实行分段施工。
道路扬尘检查标准:城区道路路面积尘不得超过10克/平方米、环城道路路面积尘不得超过15克/平方米、背街小巷路面积尘不得超过15克/平方米。
各检查组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扬尘污染问题,将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整改到位。对督查中发现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施工项目,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一并依法予以处罚;对拒不改正或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停工整改,同时按照相关规定,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并列入“黑名单”,并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责任人进行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