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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3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举报“散乱污”企业将获千元奖励

 

本报讯 (记者程颖)3月5日,据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群众若发现“散乱污”企业,可拨打电话12369举报,举报内容经查实可获奖励1000元。

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市生态环境局决定12369环保监督举报热线全天候受理对“散乱污”企业的举报,举报内容一经查实,将根据《平顶山市环境污染有奖举报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000元奖励。

“散乱污”企业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未办理工信、发改、土地、规划、环保、工商、质监、安监、电力等相关审批手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散: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选址不当对区域环境质量可能带来不利影响;乱: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应办而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企业,存在于居民集中区的企业、工业摊点、工业小作坊;污:无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备,没有治理价值的企业,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

举报“散乱污”企业应提供下列内容:被举报“散乱污”企业的具体位置和内容;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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