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孟鹤)2月26日,据高新区河长办负责人介绍,2月12日(正月初八)高新区河长办接到群众举报,在该区遵化店镇发现采砂现象,违法分子桑某文、桑某超依法被处以行政拘留七日。
2月12日17时许,高新区河长办接到市河长制办公室通知:群众举报有人半夜在遵化店镇节张村与黄柏山交界河道内采砂。
该区高度重视,主要领导指示:立即行动,查明真相。当晚10时许,该区农社局、河长办、遵化店镇的工作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组在节张村入沙河路口发现有拉沙痕迹,顺藤摸瓜,找到了非法采砂位置和卸沙地点。同时,高新公安分局和遵化店派出所民警及时赶到,将涉事村民桑某文、桑某超带回派出所讯问调查。
经过调查取证,桑某文、桑某超的行为违反《市政府关于沙河干流部分河段全面禁止采砂的通报》等有关文件。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决定对桑某文、桑某超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针对节张村巡河员桑某某没有履行好巡河职责,导致发生夜间非法采砂现象,高新区河长办责成桑某某在全区河道管理员会议上作出书面检查并扣发2月50%工资;要求遵化店镇以此为教训,加大宣传力度,加大河道巡查力度,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