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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1月2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纪委监委出台《实施办法》
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本报讯 (记者毛玺玺)1月28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重要论述和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和服务保障职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我市加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市纪委监委日前印发《关于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共5章26条,分别为总则、规范政商交往、工作措施、保障机制和附则。《实施办法》界定了行使公权力的单位及公职人员、民营企业及其负责人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中的责任。在规范政商交往方面,明确了政商交往的7项正面清单和7项负面清单,为民营企业发展壮大营造宽松环境,鼓励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大胆与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打交道,大胆为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搞服务。

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加强对党委、政府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完善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严肃查处4种损害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在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中依纪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用好容错纠错机制等措施,积极履行职责。在保障机制方面,《实施办法》明确了组织领导关系,要求各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到民营企业开展蹲点调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督,依托商会、协会、产业集聚区等内部纪检监察组织,指导帮助民营企业健全内部反腐败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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