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程颖)1月16日,市住房公积金有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年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25.16亿元,同比增长29.8%;提取住房公积金22.4亿元,帮助5.5万户中低收入家庭改善居住条件;实现业务收入4.07亿元,实现增值收益两亿元,同比增长28.65%;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2亿元,向市财政上缴非税收入8016万元,增值收益和上缴非税收入额仅次于郑州市、洛阳市,在全省位列第三。
扩大受益范围,新增22913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2018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缴存使用机制、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为导向,不断扩大制度受益范围。以舞钢市为调查样本采集点,开展新市民住房问题调研;将各类城镇单位中的聘用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劳务派遣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鼓励非全日制工作的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申请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全市共办理缴存专户13168户,帮助238家单位为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严格落实《在平顶山市就业的港澳台同胞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推动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同胞同等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
强化资金归集,补缴住房公积金12.3亿元。该中心按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缴存公积金的排查力度,对28家企业下发催缴通知书。
提高审批效率,为经营困难企业减负4.07亿元。该中心按照政策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和单位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缴存比例政策,帮助经营困难企业减负。
落实租购并举制度,办理6462笔租房提取业务,提取金额达9261.1万元。现在,缴存职工到该中心各营业网点不用再提供任何复印件材料即可办理所有业务;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取业务审批时限由3个工作日压缩为即时审批,贷款业务审批时限由10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落实我市居住证实施办法和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同意持我市居住证的人员在我市享受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促使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速落地。
实现“就近跑一次”,延伸服务网点,已办理9910笔公积金业务。该中心鼓励并支持各住房公积金业务受托银行参与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建设,代办住房公积金业务。去年,该中心在市区和石龙区共核准10家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同时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设置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办理窗口,缴存职工可就近到各服务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查询、登记、缴存、转移、提取、贷款等业务,中心通过业务系统进行适时审批,缴存职工的办事成本进一步降低,办事效率不断提高。开展住房公积金服务进楼盘、进企业活动,主动上门为购房职工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手续,避免职工多跑腿,提高缴存职工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