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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1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安监部门出新规 煤矿井下作业禁“超员”

 

新华社北京1月9日电 (记者叶昊鸣)记者9日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获悉,国家煤矿安监局近期出台了《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限员规定(试行)》,对生产、建设煤矿井下单班总人数及采掘工作面单班作业人数作出规定。

据国家煤矿安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规定,将矿井按生产能力区分为7档,规定了各档次的矿井单班作业人数,其中高瓦斯、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水文地质复杂及极复杂、冲击地压等灾害严重矿井最多不超过850人,其他矿井最多不超过450人。对灾害严重矿井,机械化采煤工作面生产班最多不超过25人、检修班不超过40人,炮采工作面最多不超过25人;机械化掘进工作面最多不超过18人,炮掘工作面最多不超过15人。

这位负责人要求,煤矿企业要制定井下作业限员制度,灾害严重矿井要制定减人计划,明确减人目标,确保按期达到限员要求;各地有关部门要将煤矿执行限员规定情况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强化监督检查。

这位负责人指出,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未达到规定要求的煤矿,不予核增生产能力;对2020年起仍未达到规定要求的煤矿,不予核增生产能力,不予通过一级、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对2021年起仍未达到规定要求的煤矿,依法依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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