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何思远)1月9日,市民政局低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去年我市共有10.8万困难群众享受城乡低保,共发放低保金2.7亿元。
去年,我市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将全市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70元,增幅4%,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由250元提高到了262元,增幅4.8%;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321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450元,增幅7.5%,高于3400元的省定脱贫线,实现“两线合一”,确保兜底脱贫效果。农村月人均补助水平由142元提高到154元,增幅8.5%。
去年,我市还提高救助供养标准,落实特困人员救助政策,与市财政局、市扶贫办联合下发文件,明确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并按照规定程序将 “三无”人员全部纳入特困救助供养范围。截至目前,全市享受特困救助供养人员2.17万人,全年共发放生活供养资金1.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