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月6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2017年1月,中央纪委制定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工作高度重视,决定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规则进行完善,并上升为中央党内法规。
通知强调,打铁必须自身硬。各级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抓好《规则》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要带头增强“四个意识”,把准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提高政治能力,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敢于斗争。要带头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要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一体推进,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主动开展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要切实加强领导,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规则》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规则》全文见今日第三、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