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玉山)1月3日,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说,我市各类市场主体2018年度报告已开始报送,报送年度报告的时间截止到6月30日。凡2018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应当报送2018年度报告。
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存续状态、股权变更等10项;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内容包括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生产经营信息等6项;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内容包括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生产经营信息、资产状况信息等9项。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或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移动端(包括Android版本的APP与微信公众号:HNSGSJ),报送2018年度报告并公示。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移动端,或者以纸质方式报送2018年度报告,并自主选择其年度报告内容是否公示。选择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决定不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期限报送年度报告,以及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将其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