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毛玺玺)12月11日,记者从新华区食药监局获悉,该局连日来对全区大中型超市开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专项检查。
按照省大中型食品商场超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专项治理工作现场检查验收标准与评判细则和市局工作安排,区食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军伟带领执法人员对各大中型超市的主体资格、经营项目、管理制度、外部环境、农残快检室、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预包装食品台账、散装食品销售、人员管理等方面对照省局40条标准要求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同时对诸如水果、蔬菜、米面油及肉制品等品种种类进行重点检查,进一步掌握了各超市的食品经营具体情况,强化其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的意识。
专项检查发现,大中型超市食品安全总体情况较好,但仍存在个别散装食品标识不规范、冰箱温度不达标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责令其立即整改。在检查的同时,新华区食药监局还把相关文件、标准发给商户,让商户自行参考学习、自查自纠、落实整改,不明白的问题执法人员当面给予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