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田秀忠 通讯员李亚萍 周智超)“这次巡察的对象重点是村居‘三委’班子及成员,要着力发现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二是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问题;三是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11月19日,郏县县委巡察办主任李飞在巡前干部培训会上再次强调。
省委、市委巡察向村居延伸工作推进会召开后,作为首批试点县,11月21日至12月11日,该县成立5个巡察组,对全县15个试点村居进行巡察。本次巡察通过巡访式、点穴式、延伸式、调研式等多种巡察方式,精准发现问题,靶向整治基层不正之风和“微腐败”行为。
为推动巡察向村居延伸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全面打通基层权力监督,该县县委巡察机构精细准备,“点、线、面”三位一体相结合,做实做细巡察“前半篇文章”。
“点”,即印发《郏县巡察向村居延伸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要点》共分7方面29项,重点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落实县委县政府中心任务等7方面开展巡察。《要点》紧盯重点人员,关注重点领域,聚焦重点事项,重点查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扶贫领域贪污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严重侵蚀和腐化农村政治生态的突出问题。
“线”,即理顺线索来源关系。拓宽问题线索获取渠道,建立问题线索处置机制,精心准备巡察方案,不打无把握之仗。加强巡前与组织、纪检、信访、公安、工商部门的沟通联系,实现巡前信息资源共享,捋清被巡察单位的问题线索。建立常态化工作协调机制,为发现问题线索提供有效路径。建立巡察问题线索处置规则,紧扣“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三个关键,对巡察前期掌握的问题线索,进行集体分析研判、综合提炼、分类考量。
“面”,即面上扩大巡察范围。持续坚持政治巡察导向,紧扣“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开展监督检查,将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村干部存在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村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以及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等纳入此次村居巡察范围之内,严查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等工作中,存在的以权谋私、损公肥私、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利益输送等问题,以及不敢担当、不愿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