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头条要闻
下一版4
 
贫困户退出低保有一年“缓冲期”
国家民委调研组莅平调研民族工作
强化绿色发展理念 逐步恢复良好生态
驻济省人大代表来平开展集中视察
加紧建设
加紧建设
强化绿色发展理念 逐步恢复良好生态
开展驻地招商和精准招商工作
驻济省人大代表来平开展集中视察
2019年度全市党报党刊发行工作会议召开
版面导航     
平顶山新闻网    平顶山日报   平顶山晚报
新闻搜索:  
下一篇4 2018年11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省印发实施意见
贫困户退出低保有一年“缓冲期”

 

新华社郑州11月24日电 (记者韩朝阳)近日,河南印发《在河南省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脱贫攻坚期内,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可给予12个月的渐退期。渐退期内脱贫不脱政策,实现稳定脱贫后再退出低保范围。对其他低保家庭可给予6至12个月的渐退期。

据悉,河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因病因残致贫的比例高达72%,无劳动能力的占47%,65岁以上老人占26%。河南将着力帮扶特定贫困群体脱贫,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不含整户纳入低保范围的贫困人口),经个人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根据意见,河南扩大了农村低保对象范围,其中,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重度残疾人范围从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扩展到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保障范围扩大后,将增加2.29万名低保对象。重病患者(即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获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人员)首次被纳入,参照单人户享受农村低保政策。

目前河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3450元,惠及268.5万人。

 
下一篇4  
 
   
   
   


豫ICP备09014970号 豫平公网安41040002020010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68号    邮政编码:467002    E-mail:wz@pdsxww.com
联系电话:0375-4973575 传真:0375-4973608
所有内容为平顶山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