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常洪涛)11月5日上午,鲁山县鲁阳街道监察工作办公室揭牌。至此,该县监委向24个乡(镇、街道)派出的监察工作办公室(简称监察室)全部挂牌成立。
据该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郝鸿亚介绍,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贯彻落实监察法,推动国家监察向基层延伸、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的务实举措。县监察委员会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与乡镇纪(工)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构名称”。派出监察室由3至5名人员组成,主任由纪(工)委书记兼任,副主任由纪委副书记兼任。做到“四个统一”,即机构名称统一、办公配置统一、牌子标识统一、工作职责统一。
实行县监委约谈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制度、派出机构向派出机关报告工作制度和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向县监委述职述廉制度。县纪委监委统筹安排派出监察室工作人员的选调、使用、培训、锻炼、考核、奖惩工作,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基层监察干部队伍。
派出的监察室在县监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严格按照权限和程序履行监督职责,派出监察室将聘请廉情监督员,负责发现并上报村组基层涉嫌贪腐、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问题,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基层人员,包括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人员的监督监察全覆盖。经县监委授权,可以使用谈话、询问、查询、调取等监察措施,重大复杂案件则由县监委统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