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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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11月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将严厉打击骗取医保金行为
如有发现,可打电话举报
 

本报讯 (记者毛玺玺)11月7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即日起,该局将联合卫计委、公安局、食药监局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聚焦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行为,以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及参保人员为主要检查对象,以住院和门诊服务、药店购药服务为主要检查内容,结合智能监控筛查疑点、投诉举报线索,结合随机抽样,对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检查。

在定点医疗机构方面,重点打击8种行为: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参保人员住院等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等行为;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行为;协助参保人员开具药品用于变现,从而套取医保基金等不法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行为;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不合理诊疗和其他违法违规及欺诈骗保等行为。

在定点零售药店方面,重点检查定点零售药店药品的进销存台账,是否存在串换药品、物品,刷社保卡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在参保人员方面,重点检查异地就医手工报销、就诊频次较多、使用医保基金较多的参保人员就医购药行为,包括复查大额医疗费用票据,复查过高门诊费用的真实性。

对查实的违法违规案例,根据医疗保障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违反医疗保险协议约定的,经办机构按协议约定进行处理,并对机构主要负责人和违规参保人员进行约谈;同时,人社部门会同卫计等有关部门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对涉嫌犯罪的,视情形分别移送公安机关或纪委监委处理。

如果市民知道有涉嫌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员,可拨打举报投诉电话:市人社部门2978809或3782959;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舞钢市8165520,宝丰县6515915,郏县5161205,鲁山县7172800,叶县3310200,石龙区2703639,高新区3986261,新华区7025008,卫东区3995161,湛河区7670590,新城区2667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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