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常洪涛 通讯员王红阳 杨朝辉)“10月25日中午,接待上级检查组8人,用餐花费146元。”10月29日,记者在鲁山县瀼河乡看到了这份“公务灶”的派餐单,上面详细记录了该乡当日公务接待的时间、事由、人数和费用。
据该乡党委副书记杜向东介绍,今年以来,该乡机关“公务灶”共接待公务来客38桌次,单次接待费用支出最高为265元,比在外用餐节约开支40%以上,成了真正的“廉政灶”。“实行‘公务灶’以后,不管谁来,我们都是用倭瓜头、马齿苋、萝卜叶、红薯干、稀饭、面条等时令家常饭菜招待,既新鲜健康又省时节俭。机关干部职工现在也都喜欢在这吃饭,这里的饭菜不仅比外边便宜而且更干净卫生。”他说。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鲁山县纪委监委在总结乡镇公务接待“公务灶”制度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鲁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详细规定了公务灶必须严格执行不准个人承包、对外经营、谋取私利,不准超标准接待、奢侈浪费,不准挪用公款公物、占为己有,不准为单位领导干部“开小灶”、搞特殊化,不准从事与公务无关的接待等“五个不准”;细化了公务接待审批程序、“实名登记”“三员分离”“单独列支”等管理规定,规范了接待范围和标准,并将“公务灶”运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采取审计监督、跟踪核查、定期通报等办法,形成了“公务灶”建设的长效机制,从源头杜绝“吃喝接待”顽疾,为公务接待“减肥瘦身”。
统计数字表明,今年以来,该县公务招待费用同比下降13.04%;民意测评显示,群众对干部的节俭廉政作风满意度提高了16.8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