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常洪涛)记者近日从鲁山县委宣传部获悉,为实施文艺精品创作工程,全面展示近年来鲁山县的文学艺术创作成果,引导文艺工作者不断创作出更多优秀文艺作品,该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首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精品奖评选活动。
此次参评作品的种类分为文学类(小说、散文、诗歌)、戏曲类、广播影视类(电影、微电影、电视剧、广播剧、电视文艺、广播文艺、动漫)、美术书法摄影类、音乐舞蹈类(音乐、舞蹈、大型实景演出、演艺秀)、曲艺杂技民间文艺工艺类、文艺评论类(文艺理论研究、文艺评论论文、论著),总计7个门类。参评作品必须是在2015年1月1日-2018年8月1日之间,由鲁山县作者独立或以本县作者为主(包括中央、省、外地驻鲁单位和驻鲁部队的作者)创作生产,在市级以上演出、展览的作品及电台、电视台、期刊、出版社公开播出(放映)、出版发行等符合申报条件的文艺作品(网络媒体发表的作品除外)。
本次评选活动设置了优秀作品奖、入选作品奖及优秀组织工作奖三个奖项,对获奖单位和个人将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优秀作品将优先申报市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