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常洪涛)10月24日,鲁山县城管局、食药监局、工商局、环保局、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建成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联合通告》,并送达建成区内446家餐饮服务业单位。
当天上午,县城管局油烟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组对鲁山县建成区内具有代表性的县一高餐厅、县人民医院餐厅、中天大酒店以及望城路部分餐饮服务单位送达通告,并与相关单位负责人和餐饮服务业业主签订《餐饮油烟治理承诺书》,明确要求餐饮经营者规范经营,安装符合要求的油烟净化设备并正常使用;不露天经营、店外经营;杜绝使用焦炭、煤,杜绝将油烟不经处理直接排入空气;定期清理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排放达标;严格落实台账登记,以备有关部门查阅。餐饮业主纷纷表示,将积极配合油烟专项整治工作,并以最短的时间、最高的标准落实整改。
县城管局还将邀请具有油烟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建成区内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进行检测,确保餐饮油烟整治工作快速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