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民峰)10月24日下午,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张雷明主持召开市政府党组(扩大)会议,审议《平顶山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草案)》,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摆向阳,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王朴、魏建平、刘文海、刘颖、张庆一及市政府党组其他成员出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闫廷瑞、副市长张弓、市政协副主席侯红光受邀参加会议。
张雷明指出,《实施细则》是对《平顶山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深化细化,对进一步提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修改完善,使《实施细则》更加精准务实、易于操作。《实施细则》出台后,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在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精细化管理等方面下大功夫,推动我市城乡一体化跨越式发展。
张雷明强调,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明确了今后5年三农工作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思路举措,是统筹谋划和科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这篇大文章的行动纲领,我们要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一要促进乡村产业兴旺。要坚持以农业供给侧改革为主线,把国家农业“两区”建设作为载体,加快农业新旧动能转换,深化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现代农业体系,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二要促进乡村生态宜居。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快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推动乡村生态振兴。三要促进乡村乡风文明。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发展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着力提升农民综合素养,建设现代乡村文明,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四要促进乡村治理有效。要夯实基层基础,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动乡村组织振兴。五要促进乡村生活富裕。要持续打好脱贫攻坚战,加快补齐农村民生短板,不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让农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