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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10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消防救援衔条例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2日电 (记者王优玲)消防救援衔条例草案22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该草案旨在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增强消防救援人员的责任感、荣誉感和组织纪律性。

为更加明确消防救援衔的授予对象范围,草案二次审议稿拟在草案第二条中增加一款规定:消防救援衔授予对象为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统一领导管理的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职人员。

草案二次审议稿规定,消防救援衔是表明消防救援人员身份、区分消防救援人员等级的称号和标志,是国家给予救援人员的荣誉和相应待遇的依据。此外,草案二次审议稿还规定,消防救援人员晋升上一级消防救援衔,应当胜任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

草案二次审议稿规定,消防救援人员在消防救援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德才表现突出的,其消防救援衔可以提前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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