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要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推动信息产业跨越发展 为智慧鹰城作出新贡献
我省推出企业信用修复机制
全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会议召开
省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试点动员电视电话会召开
33家单位受表扬,1家单位被批评
版面导航     
平顶山新闻网    平顶山日报   平顶山晚报
新闻搜索:  
3上一篇 2018年9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9月28日机关单位分包道路工作督查结果公布
33家单位受表扬,1家单位被批评

 

本报讯 (记者韩江法)9月29日,记者从市四城联创工作指挥部获悉,9月28日市区两级机关单位分包市区道路工作督查结果公布,33家单位受到通报表扬,1家单位被通报批评。

市四城联创工作指挥部根据《关于实行市、区两级机关单位分包市区道路工作责任制的通知》的要求,于9月28日对市区两级机关单位分包市区道路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检查发现,大部分责任单位能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履行职责,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日常道路巡查、周五集中活动工作方案,积极主动地对分包路段进行认真细致的巡查,对发现的大部分问题能立即劝阻、协调整改,对不能马上解决的问题则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和辖区政府及时协调沟通、督促解决。

根据现场检查结果,经市四城联创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对湛河区、高新区、市政府办、市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住建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市气象局、市审计局、市发改委、市粮食局、市人社局、市盐业局、市妇联、市国土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市场中心、市残联、市人防办、市农机局、市林业局、市房管中心等单位提出通报表扬;决定对巡查期间未见单位工作人员在分包路段现场工作的市民政局提出通报批评。

 
3上一篇  
 
   
   
   


豫ICP备09014970号 豫平公网安41040002020010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68号    邮政编码:467002    E-mail:wz@pdsxww.com
联系电话:0375-4973575 传真:0375-4973608
所有内容为平顶山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