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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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蓝天保卫战 鹰城交警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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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今年以来,我市公安交警立足本职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制定、落实方案,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优化交通环境——
助力蓝天保卫战 鹰城交警在行动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邓志辉慰问执勤民警。 卢拥军 摄
 

本报记者 卢拥军 通讯员 武兴汉 赵彦伟 闫玉良

■新闻背景

环境问题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衡量市民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的一项重要指标。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强力推进环境污染防治,PM10、PM2.5平均浓度和优良天数三项指标实现“两降一增”,这是全市人民勠力同心、奋力攻坚的结果。其中,我市公安交管部门细化任务,严格落实,不断优化交通环境,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和道路扬尘,为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了贡献。

近日,记者深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进行了采访。

2017年6月19日,经过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市公安局光明路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又成功报废一辆黄标车。

为治理淘汰辖区黄标车,该大队民警主动上门,逐人逐车摸排。在凌云社区,他们登门寻找一黄标车车主,但车主拒绝见面。对此,民警并不气馁,想方设法获取当事人的联系电话,然后一遍又一遍地将黄标车治理淘汰的要求、措施等相关政策编成短信发送到对方的手机上,多次之后,终于将车主打动,最终成功办理了黄标车报废手续。

据了解,全省开展黄标车、老旧车整顿活动以来,我市公安交管部门采取多种措施,逐车查找,见车见人,全力追缴,圆满完成省政府布置的黄标车、老旧车淘汰任务。截至2017年底,我市共淘汰老旧车15995辆,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今年以来,共淘汰老旧车5083辆。

2018年5月1日,市公安局北渡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按照市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的要求,在市区中兴路市客运中心站门口对三轮车、老年代步车、燃油泔水运输车等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市客运中心站门口车流人流较多,经常有三轮车、老年代步车等非法营运车辆等客拉客,交通情况复杂,交通乱象突出。当天上午,执勤民警共在此查获无牌无证车辆12辆,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大货车闯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70多起,该路段的交通秩序得到了明显改善。

据了解,自开展市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以来,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强化针对市区道路交通秩序乱象的整治措施,共出动警力8235人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45582起,劝阻非机动车和行人违法行为15600余起,劝离拦车乞讨、占道发放、兜售物品人员127人次,查扣三轮车、老年代步车2284辆次,行政拘留21人,施划临时停车位4000多个,有效缓解了城区道路通行压力,规范了通行秩序,提升了城市交通管理能力水平,城区道路通行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2018年9月17日19点30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机动大队组织民警联合环保、交通运输和住建等部门,在市区平安大道对大型货车、工程运输车、拖拉机及农用运输车的违规入市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当天晚上,他们对违规行驶在平安大道上的渣土车进行查扣,对渣土车驾驶人依法进行了处罚,对涉及的施工工地采取了相应的治理措施。

据了解,我市于2018年9月12日公布《关于市区道路实施机动车限行的通告》,对高污染车辆实施禁行措施。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对违反禁行措施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全市14个入市卡点24小时值勤,全面查处违规车辆;严厉查处抛撒遗漏、超速、超载等车辆违法行为,减少由此导致的道路扬尘污染。

以上是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的工作缩影。

时间追溯到2016年8月,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邓志辉开始分管全市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此时“三大攻坚战”打响,其中之一是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非常艰巨。邓志辉要求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不打赢此项战役决不“收兵”。

2016年12月21日晚,邓志辉在开完环境污染防治会议后,又带领市环保局局长许全中、市公安局副局长毛卫东等深入市区主要道路及施工工地察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在建设路与光明路交叉口,邓志辉详细询问了执勤民警查处大型货车、渣土车、运送建筑材料车闯禁行等情况,并对执勤民警认真履职的工作作风给予了充分肯定。

在新华路北段大型货车入市卡口,邓志辉察看管控大型货车入市通行情况,要求执勤人员24小时坚守卡点,严查大型货车入市通行,特别是对运送煤、灰、沙、石等容易抛撒遗漏影响大气环境的车辆坚决不能通行,严控扬尘污染。

邓志辉又来到平煤神马集团一矿建筑工地和新城区恒大建筑工地进行察看,要求公安、环保、交通运输、住建等部门切实履行好职责,各司其职管控好施工工地、施工场所,清理好道路扬尘,做好大型货车及运载抛撒遗漏物品车辆的管控。

今年中秋节当天下午,邓志辉带领公安、交通运输、环保等部门人员到市区及宝丰县闹店镇大型货车管控卡点,察看大型货车管控情况。邓志辉要求各部门协作配合、严格依法管控、督促检查落实,切实做好大型货车入市管控工作,为全市环境质量的改善作出贡献。

作为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主力军之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摒弃老旧观念,克服畏难情绪,深刻认识到公安交警所担负的艰巨重任,把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提升到首要位置,勇于担当、迎难而上,以壮士断腕的意志和决心,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超常规的举措,坚决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

严格落实机动车限行禁行措施

众所周知,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和道路扬尘对大气环境造成很大的污染。由于车辆水平、燃油质量、道路条件等因素的影响,机动车尾气污染和由此产生的扬尘已成为城市重要的空气污染源之一。

据了解,城区空气污染类型已由煤烟型转化为基础建设型和机动车尾气污染型。因此,做好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对保障广大市民的利益,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实现发展与环境的协调是至关重要的。

为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和道路扬尘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市公安局制定了《全市交警系统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确立了工作目标:通过严格执行市区大型货运车辆禁限行措施,严厉查处城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全面减少机动车道路扬尘行为及尾气排放,全力做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方案确立了工作重点: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大力查处城区外围公路上大型货运车辆导致的道路扬尘及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配合住建部门严查工程运输(渣土)车,严格管控入市大型货运车辆;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进度,完成全年黄标车淘汰任务。

建立联动机制,严查大货车、工程运输(渣土)车交通违法行为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牵头组织,按照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新城区划分4个片区(高新区配合卫东区开展行动),选定4个执勤点,每个执勤点所属派出所抽调2名警力,由所属派出所带队,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开展大型货车夜查行动,重点查处大型货车抛撒遗漏、不密闭运输、车体覆灰导致反光标识不清、号牌遮挡等易造成道路扬尘的违法行为和超载超限、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牵头组织,联合住建部门严查工程运输(渣土)车,严格管控入市大型货运车辆。住建部门负责提供全市在建的建筑工地名称、位置、进度等信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这些工地的进出口道路上设卡,查处工程运输(渣土)车交通违法行为,对涉牌涉证、涉嫌拼装报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按照上限进行处罚,尤其是这些车辆的抛撒遗漏、不遮盖封闭、排放超标(黄标车、老旧车、冒黑烟等)等环境污染行为,坚决打击到位、处理到位;各公安交警参战单位严格执行大型货车卡点24小时勤务,全时段禁止大型货车入市行驶,对确需入市的,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大型货车临时入市通行证》,允许通行的路线要避开市区主干道及中心城区。

量化任务,深入开展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

我市公安交警各参战单位根据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年度淘汰指标和工作任务,按照分布区域、注册年限、使用性质、车辆属性等不同要素,分门别类建立台账,细分底数,明确了淘汰黄标车的方法、步骤、措施,将淘汰车辆任务数进一步量化到各县(市、区)机动车源头化管理办公室,督促、指导各地机动车营运企业主动配合开展车辆淘汰工作。

各参战单位运用科技手段加大缉查布控力度,将需要被淘汰的黄标车和逾期未年检车辆数据全部导入缉查布控系统,及时向路面执勤民警下达拦截指令,提升交通违法精确打击与快速处理能力;通过车管业务部门核查,采取通行限制管理和路面查处等手段,全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查处的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予以扣留,不准其再上路行驶,督促车主进行报废,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罚。

强化道路管控,严格实行机动车限行禁行

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市政府要求,针对不同级别的环境污染情况制定不同的预警措施,各参战单位及时跟进,按照不同级别情况适时采取机动车限号、货车限行等临时性交通管制措施,尽全力减少或消除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的风险和危害。

我市于2017年12月2日至12月31日对市区道路机动车通行实施限行措施。2018年9月12日,我市又下发《关于市区道路实施机动车限行的通告》和《关于在市区划定区域实施高污染车辆禁行管理的通告》,对市区部分车辆实施限行政策,对高污染车辆实施禁行措施。

整治交通环境缩短车辆怠速时间

城市交通秩序影响着车辆在道路上的运行时间,而车辆在道路上的运行时间又影响着机动车排放对大气环境的污染程度。在拥堵的道路上,机动车怠速运转的时间越长,其排放的污染物就越多,对城市空气的污染就越严重。

为减少因机动车拥堵给市区交通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市公安局制定了《市区道路交通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细化。

方案确定了工作目标:进一步强化针对市区道路交通秩序乱象的整治措施,严格路面执勤执法,使城区道路通行秩序逐步改善;建立基于交警指挥中心可视化平台的市区交通指挥调度运行模式,构建“情、指、勤、督”四位一体勤务体系,进而缓解城区道路通行压力,规范通行秩序,努力提升城市交通管理能力水平。

方案确定了工作重点:重点治理市区公交车、出租车、三轮车、老年代步车影响道路通行秩序的交通违法行为以及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持续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建立市区道路缉查布控系统查处交通违法模式,配合各县(市、区)设立市区外围环保卡点,强化对大型货车、拖拉机、农用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泔水运输车的入市管控,清理占用道路摆摊设点的摊贩;不断完善市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合理规划市区重点道路通行方式,解决老城区交通拥堵问题。

强力整治重点违法行为,改善通行秩序

我市公安交警各参战单位保持对机动车乱停乱放的治理力度不减,加大对乱停乱放多发、道路易堵路段的巡逻力度,增加平峰时段的巡逻频次。对于经常出现乱停乱放现象且暂时无法改变的,采取适当措施区别治理。对中小学、幼儿园、医院等大型公共设施门前路段,主动派人指挥疏导,减轻车辆停放对道路通行的影响;对繁华商业街区、餐饮聚集区,加大对乱停乱放车辆的查处力度;对老旧居民区、大型住宅小区门前道路,实行夜间允许停车、白天禁止停车的分时段管理模式;对因占路施工或断头路而形成的占路停车场,第一时间清理,恢复道路通行能力。

各参战单位严格执行市区三轮车禁行规定,根据三轮车出行规律,突出重点路段、兼顾一般区域,同时采取定点查处与巡逻管控相结合、集中整治与经常性整治相结合的措施,合理调控勤务模式,形成严管高压态势。在市区三轮车主要集中区域和通行道路,对闯禁行和非法营运三轮车进行集中查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查扣的三轮车仔细登记,核对有关证件、发票,对无牌无证交通违法行为严格处罚,严格落实暂扣、拘留等行政强制措施,对拼装、报废三轮车进行集中销毁,强力震慑违法行为。对于具有明显机动车外观、冠以“新能源”或类似名称的车辆,或悬挂诸如“老年协会”“残疾人协会”等非正规机动车号牌的车辆,拆除其非法号牌,对涉牌涉证违法行为顶格处理。

各参战单位严格对入市拖拉机、农用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燃油泔水运输车进行管控,积极配合各区政府、管委会设立的城区外围道路环保卡点及大货车入市管控卡点的工作,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严禁载重货车、非密闭运输车辆、黄标车、尾气超标车辆、燃油三轮车、拖拉机、冒黑烟车辆、燃油泔水运输车进入市区,对运输垃圾、尾气不达标的环卫车辆按同一执法标准执行;加强重点路段管理,开源路与黄河路交叉口以东禁止大货车通行,开源路与黄河路交叉口以南只允许大货车出市不允许入市,建设路西段焦店立交桥至西平郏路口段严禁大货车、拖拉机、渣土车通行。

深入开展交通乱象整治,净化交通环境

我市公安交警各参战单位采取多种手段整治以下交通乱象:公交车违反规定停靠、站外上下乘客、行驶中非超车情况下占用快速车道行驶等行为;出租车违反规定停车、违反规定掉头以及遇道路拥堵时违反规定进入路口、在人行横道或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借道超车、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进入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行驶等行为;单位通勤车不靠道路右侧停车、长时间占用道路停放等行为。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辖区主要灯控路口劝阻行人闯红灯、随意穿越道路、翻跨隔离护栏以及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通过开展文明交通安全宣传、文明交通劝导、交通安全志愿者等主题活动,营造行人及非机动车自觉维护交通秩序的良好氛围。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合住建、交通运输等部门对辖区占用道路停放非机动车行为进行治理,特别是中兴路北段、开源路、矿工路以及繁华商业街区和大型公共设施附近出现的人为组织非机动车占用道路停放现象,做到及早制止,防止其发展壮大,形成规模;对已经形成的非机动车占路停放,责令相关人员自行清理,对拒不清理的,坚决予以集中拖移清理;对于使用三轮车、货运车辆占路贩卖、兜售商品的,责令其停止占路行为,恢复道路通行能力;对于辖区各路口行人在车辆等待信号时发放广告、宣传单以及流浪人员拦车乞讨的现象,坚决予以制止,责令其离开道路。

改进优化勤务模式,完善交通组织设施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建立以交通管理支队指挥中心为核心的“情、指、勤、督”指挥体系。交通管理支队完善城市道路交通指挥体系,通过交警智能综合指挥平台,依托电子监控系统,对市区各条道路的通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拥堵,指挥调度辖区警力干预处置,简化调度流程,减少层级环节,提高指挥调度的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将市区电子警察系统卡口接入缉查布控系统,建立由指挥中心接收预警信息、指挥各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成立的拦截小分队拦查处罚预警车辆,并将处罚信息反馈回指挥中心的市区缉查布控系统预警查处模式,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精准查纠和处罚。

同时,全面排查道路交通信号灯不符合标准、配时不科学、自动化程度不高、设置不规范,交通标志标线不符合标准、不明确、不充足以及群众看不见、看不清、看不懂等突出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完善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日常管理制度和工作台账,并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坚持边查边改,发现一处,整改一处,一时不能整改的,制订计划,加强部门协作,逐步推动问题整改到位。结合城市交通需求实际,优化重点区域及路口、路段的交通组织,设置单行道,推广联网联控交通信号系统,完善绿波带控制、自适应调整、流量检测分析功能,根据交通流量变化及时调整交通信号配时,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针对辖区拥堵路段进行排查,分析成因,找准拥堵根源,采取行之有效的针对措施进行治理;对于由多方原因造成的拥堵“顽疾”和“重症”,协调多部门共同解决;加强占路施工的审批,严格把关,加大日常路面巡逻力度,及时发现、有效处置违规占用道路、挖掘道路的施工项目,并抄告相关部门。对报批的工程项目,责令其尽量缩短工期,尽可能完善道路保通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道路通行秩序的影响。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合理设置路内停车泊位,严格按照《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的要求,针对紧密关系民生的路内停车需求,不断科学规范、合理设置路内临时停车泊位,在路边为城市配送车辆设置专用、免费、限时停靠泊位,做到既保证道路通行需要,又高效挖掘路内停车潜力。

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任重道远,我市公安交警有决心、有信心打赢这场战役,建设美丽鹰城,交警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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