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常洪涛 通讯员杨朝辉)“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利用宗族、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充当保护伞’现象作为新增内容写进第一百一十五条,就是要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9月13日,鲁山县纪检监察干部来到琴台街道刘营社区,为群众讲解新修订的《条例》。
新修订的《条例》颁布以来,鲁山县纪委监委多点发力,通过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活动、打造综合学习平台、送课下乡入户等多种形式,在干部群众中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条例》的热潮。
开设周五“纪法衔接讲堂”,组织机关干部逐条逐段、逐字逐句深入学习《条例》;创新建立导学制,每周由一名业务骨干对《条例》进行专题导学。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各类专题学习活动4场次。
订制《条例》学习辅导书籍,打造信息简报、宣传栏、微信新媒体为一体的综合学习平台,制订学习计划量表,督促机关各部室严格按照学习进度对表学习,认真撰写学习心得,将学习效果尽快转化为工作效能。
灵活利用下乡扶贫、专门走访、督查巡察等时机,把“条例小课堂”开进社区、村委会和农户家中,耐心向基层群众宣讲《条例》的意义和特点,鼓励干部群众踊跃揭发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问题,引导广大群众对基层干部进行有效监督,使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