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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实现公平正义最后一道藩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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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2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今年以来,鲁山县人民法院奋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执行质效综合考评成绩名列全市前茅,10项第三方评估核心指标超出全省平均值——
破除实现公平正义最后一道藩篱

鲁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右一)在该院春节涉民生案件执行款集中发放仪式上为申请人发放执行款(资料图)。
刘志强 摄
 

本报记者 卢拥军 通讯员 李树蕾

■新闻背景

9月6日下午,鲁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组织召开2018年第七次“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会上,王宏伟宣布:经过执行局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今年1月至8月,鲁山县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3705起,执结案件2984起,结案率80.54%,执行到位总标的金额达2.5亿余元,执行质效综合考评成绩名列全市前茅,10项第三方评估核心指标超出全省平均值。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冠华对该院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该院进一步发扬敢打必胜的精神,加大执行力度,以高昂的斗志、扎实的工作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

今年以来,鲁山县法院创新执行工作方法,掀起围剿“老赖”“执行风暴”系列活动,常态化集中执行活动贯穿始终,共组织集中执行行动17次,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控案件3489起,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价值1.47亿元,发布“限高令”2696人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2356人次,对26名“老赖”展开网上追逃,人民群众执法满意度和公众获得感、幸福感大幅提升。

王宏伟表示,当前已经到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关键期,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今后每一个执行“战令”,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全县经济有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近日,记者深入鲁山县法院执行局进行了采访。

镜头一:

2018年2月14日,大年二十九,鲁山县法院举行春节涉民生案件执行款集中发放仪式,20位涉民生案件申请人代表从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手中领取了执行款近350万元。

据了解,2017年11月15日该院启动第九次涉农民工工资、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春节期间,该院又开展了“春节民生执行行动”,借助春节“老赖”回家过年之机,短时间内抓获了大批长期躲避执行的“老赖”,并对他们采取司法拘留等措施,坚决予以打击。

仪式结束后,拿到10万元案件款的申请人张某特别送上一面锦旗,感谢执行法官为其追回拖欠多年的工程款。

镜头二:

2018年2月27日,鲁山县法院执行局局长胡春生带领执行干警,踩冰踏雪前往熊背乡某村抓捕“老赖”张某。他们徒步3公里,最终将被执行人带回法院,成功为农民工讨回8.7万余元赔偿款。

2015年5月,家住鲁山县城关镇某村的常某在张某开办的工厂打工时,被设备压断左腿并构成八级伤残。由于张某拒绝赔偿医疗费等,常某于2016年5月向鲁山县法院提起诉讼。同年10月,法院判决张某向常某支付医疗、误工等费用15万余元。但是张某无视法院生效判决,对拿着判决书上门讨要赔偿款的常某一脸不屑,甚至扬言常某就算是两条腿都跑断了也别想拿到一分钱。面对张某的蛮横无理,常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接到案件后,鲁山县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多次寻找张某,但是张某玩起了“躲猫猫”。2月27日,执行干警得到张某在家的消息后,踩着泥泞夹杂积雪的山路,足足走了一个半小时,终在张某家中将其抓获。

镜头三:

2018年3月17日,鲁山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三光带领干警通过网络查控冻结包工头田某的银行账户,根据法律规定,异议期过后,将账户存款直接扣划,帮助三位农民工讨回工资款2.8万余元。

2016年,崔某等三位农民在田某承包的工地上务工,年底结算时,田某欠付三人工资各9600元,并出具欠条,承诺当年春节过后就支付。崔某等三人多次催要未果后,向鲁山县法院提起诉讼。2017年10月底,法院判决田某分别支付崔某三人工资9600元。

判决生效后,田某“潜伏”起来,电话不接、短信不回,崔某等三人一直找不到田某,于是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李三光接案当天即指示执行干警陈登级对田某资产进行查控,发现其银行账户上有大笔存款,当即依照法律程序对其账户进行冻结,同时安排向田某送达强制执行法律文书。

田某接到送达文书后既不向法院说明情况,又不履行案件款,也没有对账户冻结提出异议。异议期刚过,李三光立即依照法律规定,从田某账户将崔某等三人的工资款扣划至法院执行账户,并通知三人前来领取工资,至此案件得到圆满执结。

镜头四:

2018年4月1日上午,鲁山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赵德国带领干警利用“点对点”网络查控平台,连续两次凌晨出击,最终锁定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资金逾百万,随着执行干警将最后一笔案款扣划,成功帮助37位农民工讨回134万元血汗钱。

自2012年开始,家住鲁山县的陈某等37名农民工一直在由湖北省随州市某房地产公司开发、随州市另一建筑公司承建的工地上务工,直至2015年7月楼盘竣工,陈某等37名农民工除了务工期间借支的生活费外,134万元的工资未拿到一分。多次讨要无果后,他们陆续将湖北省随州市某房地产公司、随州市某建筑公司和包工头余某告上法庭。

因进入执行程序后,三名被执行人对法院的传唤均未正面回应,赵德国立即带人赶赴随州市。经多方查询和实地勘察,执行干警发现湖北省随州市某房地产公司只剩下一个空壳,办公地点是租赁的,名下也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

赵德国立即改变策略,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对与三名被执行人有关的银行账户进行全方位、全天候监控。执行干警通过查控得知,湖北省随州市某建筑公司银行账户上有一笔被冻结的资金即将期满。赵德国安排执行干警守在电脑前盯着这笔钱,零点一到,立即将解冻后的160万元资金中涉及37名农民工的部分金额冻结。

镜头五:

2018年6月19日下午,鲁山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国鹏和该院法警大队长马迪辉等一行往返1.2万公里,从新疆乌鲁木齐带回一名涉嫌拒执犯罪的失信被执行人柴某。

2012年9月,柴某和陈某夫妻二人向吴某借款10万元,起初柴某夫妻按期支付利息,后来不再支付。吴某多次向柴某夫妻二人催要欠款未果,于2017年3月将柴某夫妻二人诉至法庭,同年8月鲁山县法院判决柴某和陈某共同偿还吴某全部本金10万元及利息。吴某带着生效判决上门要钱,却发现柴某一家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遂于2017年底向鲁山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王国鹏接到案件后,一边按照程序向柴某夫妻送达了强制执行法律文书,一边着手对二人展开调查。调查过程中,并未发现柴某夫妻的踪影,但是干警通过网络查控发现两人银行账户近期有转账记录。王国鹏指示网络查控小组将银行流水进行提取。2018年4月,吴某向鲁山县法院对柴某夫妻二人提起刑事自诉申请。案件受理后,法院对柴某夫妻二人实行网上追逃。

乌鲁木齐市某派出所在对辖区暂住人口例行排查时发现了柴某夫妻二人的行踪,经侦查比对掌握了柴某夫妻的活动范围,最终于6月14日将二人抓获,6月15日通知鲁山县法院。王国鹏等一行顺利将柴某带回鲁山,并于当天将其送进了看守所。

镜头六:

2018年8月27日上午,鲁山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赵中和带领干警将贷款不还、还与执行法官玩“躲猫猫”的被执行人丁某抓获。

2014年,家住鲁山县城关镇的丁某在鲁山县某金融机构贷款30万元。到期后,丁某以资金紧张为由不肯偿还借款。金融机构多次催要无果,将丁某诉至鲁山县法院。2016年8月,法院判决丁某偿还全部本金30万元及利息。

2017年,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丁某却消失了,执行法官多次上门寻找未果,通过查控也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不得已案件进入终本程序。2018年7月底,申请人发现丁某从外地回来,要求恢复案件执行,但是干警几次上门仍不见丁某踪影。后经数据比对分析,发现丁某最近通话地点几乎都在鲁山,由此断定丁某仍在鲁山县城。

2018年8月27日早晨,赵中和再次带人来到丁某家,叫开大门后仍不见丁某,丁某妻子信誓旦旦地说丁某一直在外打工。当执行法官要到平房房顶上查看时,丁某妻子立即大声说:“平房上啥也没有,你去那儿干啥?”执行法官觉得一定有猫腻,直奔房顶,看到丁某纵身跳到了邻居家平房顶上,其他法官见此立即将丁某包围,最终将丁某带回鲁山县法院。

以上是鲁山县法院执行局执行工作的缩影。

2017年4月,王宏伟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调任鲁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上任后,他非常重视执行工作,坚持把“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多次在全院工作会议上强调,执行难问题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能否解决执行难问题,不仅关系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终实现,更关系到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因此,王宏伟谋在新处、干在实处,带领执行干警切实维护群众的胜诉权益。

说起鲁山县法院执行局,不得不说该局的带头人胡春生。2018年初,时任该院党组成员、分管信访工作的胡春生轮岗到执行局担任局长。上任后,他带领全局执行干警迎难而上、埋头苦干,处理了一大批积案、“骨头案”,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尤其是2018年初,面临着执行局干部普遍轮岗和第三方评估将至的双重压力,在鲁山县法院党组的领导下,胡春生深入执行一线展开调研,很快厘清了工作思路,提出了鲁山县法院执行工作努力实现在全市法院系统三个目标定位:创新引领局、工作领先局、争先示范局。

2018年以来,鲁山县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创新执行工作模式,克难攻坚,向执行难持续发力:不断公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不但对“上榜老赖”形成了强大压力,也使其他尚未被公开的失信被执行人产生了强烈的危机感;发挥集中执行和严厉打击拒执罪两大“法宝”,严厉打击有能力但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威慑效果凸显;加强信息化建设,向信息化要效率……

六项举措破解执行难问题

今年以来,为破解执行难这个首要难题,鲁山县法院执行局创新工作方法,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惩戒力度,让“老赖”寸步难行,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集中执行常态化,以打促执形成威慑

想要解决执行难问题,必须加大对“老赖”的打击力度,通过开展一系列打击活动形成威慑,让“老赖”们寸步难行。

鲁山县法院执行局不断掀起围剿“老赖”“执行风暴”,春雷行动、夏季雷霆、秋季风暴等常态化集中执行贯穿始终。春节前后,趁“老赖”回家过节之际,开展集中执行行动;4月响应省高院号召,打响“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会战;端午节开展“端午行动”,给困难申请人送去司法救助款和节日慰问;7月开展“夏季雷霆”,集中对公职人员被执行人开展集中约谈,加大对特殊群体的执行力度;8月开展“腾房行动”,集中对拒不履行房屋、土地出让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

据统计,今年以来,鲁山县法院执行局共组织20人以上的集中行动17次,在拘留所对被执行人集中进行法制教育6次;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价值1.47亿元;司法拘留76人,罚款24人;针对拒执犯罪启动刑事追究程序39案,其中有30人迫于压力履行义务,9人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借助公安机关网上追逃系统,对26名“老赖”展开网上追逃,其中17人已落网。

案件办理公开透明,“阳光执行”广受赞誉

想要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必须加大案件办理透明度,达到“阳光执行”的效果。

鲁山县法院执行局开通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小程序、阳光送达云平台,同步推送案件执行进度,申请人足不出户就可掌握案件执行动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记者深入执行一线,将最真实的执行场面传递给社会各界,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执行工作的支持度。

2018年6月18日是端午节,鲁山县法院邀请县政协副主席李斌、党的十九大代表王羊娃参与“端午行动”,对涉民生执行难案件申请人进行司法救助,为贫困申请人送去司法救助款和节日慰问。

2018年8月30日上午,鲁山县法院执行局干警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下,冒雨准时来到一起强制腾房执行案涉案门面房。经过20多个小时的紧张工作,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邵某的物品一一搬出,分门别类登记在册,圆满执结此案,邵某的家人对整个过程也表示认可。该案的强制执行有力地维护了法律尊严,受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围观群众的一致好评,实现了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解决人难寻、物难找问题

想要提高执行办案效率,必须加强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破解人难寻、物难找问题。

鲁山县法院抓住时代特征,建立信息化执行指挥中心,做到一切执行案件都可以通过指挥平台实时指挥;完善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实现办案节点网上运行、全程留痕,重要节点监督预警有效运行;购置视频采集站用于存储执法记录仪影像资料,将被执行人的一举一动同步记录,对被执行人形成威慑;加大网络查控和网络司法拍卖力度,对被执行人财产“一网打尽”;通过公安机关追逃平台,对涉嫌拒执犯罪嫌疑人进行网上通缉,增强法院执行控制力,最大限度地挤压“老赖”的生存空间。

2018年2月7日晚,该院接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公安机关通报:通过微信定位功能发现被网上通缉的王某就在鲁山县某木材厂附近。

鲁山县法院接报后,在齐齐哈尔市公安机关的远程配合下,最终确定被执行人的确切位置。执行干警在胡春生的指挥下,成功将被执行人抓获。

每月发布执行“战令”,精准推进不留积案

想要做到每一起案件都能及时办理、按时结案,必须做到任务明晰、责任到人,解决案件沉积现象。

鲁山县法院执行局每月初向各执行团队发布执行“战令”,各执行团队签署“军令状”,限期完成任务目标;每天通报当天执行数据,以便实时掌握各团队案件办理进程;定期召开执行工作推进会,就执行“战令”完成进度、当前工作得失和疑难案件进行研讨,查漏补缺,总结经验。

2018年6月18日,胡春生在每日通报中发现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尚未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黑名单,便马上问责案件承办人。经了解得知,原来被执行人接到强制执行通知书后便联系申请人商谈分期支付事宜,但因首次还款数额及还款时间迟迟无法达成一致,便拖延了下来。胡春生指示,将被执行人依照规定统一列入失信黑名单。

6月21日,因被列入失信黑名单,被执行人的一笔银行贷款泡了汤,便立即来到该院一次性支付了5万元,同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才得以解除“老赖”身份。

构建联合惩戒新格局,提高失信成本

想要解决执行难问题,必须和相关部门联手加大对“老赖”的惩戒力度,形成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多手段的联合惩治网络,让“老赖”们处处受限。

鲁山县法院联合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发布《关于敦促规避和抗拒执行人员依法主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通告》《关于敦促赡养义务人履行赡养义务限期将被赡养人接入安全住房共同生活的联合通告》《关于敦促党政机关、公职人员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公告》等,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联合劳动局、交通运输局、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对涉及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案件,开通立、审、执“绿色通道”;提交鲁山县委常委会通过联合惩戒方案,涉及纪检、组织、人事、金融、政法、国土资源、住建、文明办等41个部门,形成广泛的联合惩戒机制。

通过联合惩戒,限制了“老赖”乘坐飞机、高铁,限制了“老赖”贷款、注册公司企业,限制了“老赖”参见招投标、政府采购等。这一系列措施,有效改变了“老赖”不能受到应有惩罚,守信成本失衡,甚至失信收益高于守信收益的不正常现象。

2018年5月4日,鲁山县法院和鲁山县教体局联合开展的“小手牵大手,共做诚信人”活动启动仪式在鲁山县实验中学举行。启动仪式上,王宏伟以“诚信建设”为主题,结合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为全校师生上了一堂生动活泼、意义深远的法治公开课。鲁山县法院发布了《致全县中小学生的一封信》,倡议学生用自己的小手牵起父母的大手,共做诚信人。

强化诚信宣传,曝光“老赖”信息,推进诚信建设

想要解决执行难问题,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众诚信意识,曝光“老赖”信息,形成打击合力,推进诚信社会建设。

鲁山县法院动员省市县报纸、电视等媒体记者深入一线,大力报道执行工作;在县城电子屏幕、曝光栏持续公开曝光“老赖”信息;定期在人群密集的剧院、车站及乡镇集市,设置宣传台、悬挂标语横幅;在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大力传播执行时讯,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

一系列的宣传活动释放出倡导诚信、打击失信行为的积极信号,对整个社会形成诚实信用风尚起到引领作用。据统计,今年以来,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法制现场》节目播放该院执行行动10次,鲁山县电视台《平安鲁山》节目报道执行活动18次,该院发布新闻稿件1327篇,召开新闻发布会12场。

坚守初心做好每次执行工作

执行难、执行苦,这是不争的事实,但是鲁山县法院执行局上下无怨无悔、无私奉献,每一名执行干警都以司法为民的初心和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的决心,力争办好每一起执行案件。

胡春生怀揣“匠心精神”潜心研究每一起案件,在执行工作中充分展现高超的说服教育艺术,使每一起案件都能顺利执结。执行局办公室主任刘春生法律功底深厚,工作细致入微,在执行工作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案,做到人情说不倒、金钱买不倒,深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执行干警对待工作,也是竭尽全力,毫无怨言。

2018年2月8日是农历小年,执行干警闪一鸣接到举报,称被执行人刘某出现在鲁山县城某商场,便不顾严寒立即带领法警赶往现场。闪一鸣考虑到临近春节,商场人流密集,为保险起见,便和法警一起在商场门口暗中监视。在寒风中蹲守近三小时后,终于看到刘某走出商场大门,迅速上前将其抓获。

2018年7月20日,该院执行一庭庭长陈金辉的爱人因外出学习,把生病的孩子交给他照顾,次日他接到申请人的电话,称发现了被执行人赵某的踪迹。陈金辉放下电话,二话不说将孩子托付给一起加班的同事,立马赶到现场将赵某抓获,为申请人讨回了5万元案件款。

舍小家为大家的事迹在执行干警中比比皆是:周末带着孩子加班的雷东晓、拖着病体坚持办案的李红军、既要照顾公婆孩子又要坚守岗位的“军嫂”崔丽娟……

这支由50余名干警组成的精准高效的执行团队,周末、节假日常常在办案中度过,但是没人有一句怨言。由于工作忙,有的干警顾不上照顾年迈的父母或是年幼的孩子,有的连自己生病也顾不上去医院,始终坚守在一线岗位上。用该院副院长张燕伟的话说:鲁山县法院执行干警们从事的工作最辛苦、肩上的担子最沉重、面临的危险最多,但是他们无私付出,无愧于党、国家和人民,唯独有愧于家庭、父母子女。

王宏伟表示,成绩代表过去,鲁山县法院干警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引领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提升司法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司法为民意识,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和全国法院一道坚决兑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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