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傅纪元)省招办9月16日发布信息,我省普通中专新生录取手续将于11月8日至19日在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登封市鹿鸣山庄)集中办理。在办理期间,各级招办将对四类审核未通过和待处理的新生复查。
按照规定,对于五年制、“3+2”考生考试信息和户籍信息不符的,由招生学校向上级招办提出申请,并提供新生初中毕业学校的原始材料、初中毕业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对于小中专新生因年龄偏小待审的,由招生学校提供有关材料上传至“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由市招办审核办理;对于招收高中毕业生的大中专新生,招生学校须提供新生毕业高中及以上学校(含同等学力)毕业证书原件,由市招办审核;长期在我省居住或工作的外省籍考生,招生学校提供考生在豫流动人口居住证,报市招办审核。
五年制、“3+2”执行原公布的录取分数线,若招生学校确系生源不足,经省招办批准后可适当降分录取新生,降分幅度一般不超过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