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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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和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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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4 2018年9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宝丰县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和项目建设
已支出扶贫资金4390万元,占全年计划的78.23%
 

本报讯 (记者巫鹏 通讯员杨国栋)9月10日,记者从宝丰县财政局获悉,今年以来,该县不断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和项目建设,加快扶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全力做到资金快捷、项目高效。截至8月31日,该县累计支出扶贫资金4390.61万元,占全年安排资金的78.23%,支出比例居全市第一位。

今年以来,该县根据省、市对扶贫项目库建设的有关要求,印发了《宝丰县财政扶贫项目库建设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各乡(镇)按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提前谋划、提前设计上报扶贫项目;结合实际认真筛选,提前论证、提前评审、评选扶贫项目,建立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前置审核、提前论证、储备充分、动态调整”,年中结合各乡(镇)实际因地制宜选取项目,补充项目库,待资金下达时能迅速选取项目,实现由“资金等项目”向“项目等资金”转变,确保不出现资金滞留。

资金是扶贫项目实施的有力保障,项目建设是推进脱贫攻坚的有效手段。该县高度重视项目确定工作,组织人员深入现场实地查看,选择效果好、见效快、群众评价高的项目;将下达早的资金分配到工期长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下达晚的资金安排到产业扶贫、金融扶贫等能一次性支付的项目,减少资金滞留。

同时,该县对扶贫项目优先评审,简化项目评审前置条件。对扶贫项目建设单位报审的项目资料,在不影响评审的情况下实行“容缺受理”制度,允许在事中和事后进行补充;专门安排人员加班加点评审扶贫资金项目;在扶贫项目采购上推行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把预算安排的扶贫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严格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报账制,对非预算安排的扶贫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扶贫项目建设资金按照有关规定直接支付到供应商,涉及贫困人口个人的补助类资金按规定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组织纪委监委、审计、财政、扶贫等部门深入项目实地查看,严格资金监管;对扶贫项目全部按要求实行财政投资评审和政府采购,加强财政监督。

为加快项目进度,该县将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拨付进度上报县委县政府,由县委县政府下达扶贫攻坚作战令,逐条下达任务,限定完成时效。县委县政府成立7个督察组,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问责,对项目实施进度和支出进行重点督察。同时,该县主要领导亲自深入基层督察,有力促进扶贫资金支出工作。

今年以来,该县压缩各单位办公经费30%,挤出480万元作为县派驻村第一书记专项资金,用于改善村容村貌、发展扶贫项目,挤出1775万元用于发展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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