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购车(房)退税
不法分子利用各种非法途径获知客户购房、购车信息后,冒充税务局、财政局、车管所或4S店工作人员拨打电话,以“国家下调购房契税、购车附加税率,要退还税金”为名,留下所谓“服务电话”,以交纳手续费、保证金等名义,要求事主汇款到指定的账户实施诈骗。
对策:税务部门退税会在报纸、电视等媒体公告,而不会仅以电话方式通知,接到这样的电话即可认定是诈骗。
(四)银行卡消费透支
不法分子冒充银行客服人员,向当事人发送“银行卡刷卡消费”“信用卡透支”等短信,称其身份证被人利用在外地办理了信用卡,此卡在某地方消费了几千元,详情联系XXX电话,否则银行人员将从其银行卡中扣除。如果当事人电话“垂询”时,犯罪分子便分别扮演“银行”“银联管理中心”层层设下圈套,诱骗事主将银行卡内资金转移到“安全账户” 。
对策:收到类似信息应拨打正规的银行客服电话咨询,切记不要通过诈骗电话或短信提供的联系电话咨询。永远不要相信有“安全账户”。 (赵夏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