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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 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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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8月2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省出台新规
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 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新华社郑州8月28日电 (记者牛少杰)近日,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政厅联合印发《河南省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公众积极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最高将给予50万元奖励。

《办法》规定,举报下列违法行为的予以奖励: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食品安全方面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其他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需要予以奖励的。

根据规定,举报奖励标准按照涉案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奖励等级等因素综合计算,每起案件的奖励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

举报奖励分三个等级,一级一般按涉案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的4%-6%(含)给予奖励,最低2000元,二级、三级也按涉案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的规定比例给予奖励;违法行为不涉及货值金额或罚没款金额的,但举报内容属实,可视情形给予200-20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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