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常洪涛 通讯员尹红岩)8月20日,记者从鲁山县委巡察办获悉,该县近日修订出台《十四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确定未来五年县委巡察工作开展的目标和任务。
《规划》从总体要求、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完善市县巡察上下联动监督体制机制、坚决完成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任务、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加强巡察队伍建设等6个方面,对十四届县委五年任期内的巡察工作进行部署。
《规划》明确,要实现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县直单位巡察全覆盖,探索开展村居巡察,打通巡察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巡察体系;每年至少开展三轮巡察,安排常规巡察,深化专项巡察,强化“机动式”巡察,加大“回头看”力度。
《规划》在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出台巡察成果运用暂行办法,建立问题、责任、任务清单,要求被巡察单位对照反馈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和全面整改,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健全整改督查制度,强化追责问责,使监督问责常态化、长效化,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规划》还从加强政治建设、加强能力建设、加强作风建设、从严监督管理、发挥巡察熔炉作用等方面强化巡察队伍自身建设,切实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铁军。
截至目前,鲁山县委已开展4轮专项巡察,完成25个县直单位的巡察任务;市县联动巡察实现了对全县21个乡(镇)脱贫攻坚领域巡察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