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常洪涛 通讯员杨朝辉)“监察机关可以采取哪些措施开展调查,收集证据?”“可以采用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12种措施。”8月20日上午,鲁山县纪委监委两名干部拿着《纪检监察干部应知应会手册》进行讨论交流。
为切实提高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的本领,全面提升干部队伍整体形象,该县纪委监委精选摘录党章、宪法、监察法、党的十九大报告、以案促改要点和相关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内容,汇编成《纪检监察干部应知应会手册》“口袋书”400余册,供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利用碎片时间学习、查阅,成为其“充电”的“移动电源”和“掌中宝”。“别看只有巴掌大小,可是‘肚小肉多’,有280多条内容呢……”提起单位发放的“口袋书”,鲁山县纪委监委机关党员干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