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玉山)目前,个体工商户转型小微企业工作已在我市全面启动,但有不少个体工商户就如何转成小微企业的有关程序还不清楚,8月20日,市工商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负责人详细介绍了有关情况。
据介绍,“个转企”是指个体工商户(不含港澳台居民申办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引导、尊重自愿的基础上,变更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等企业形式的行为。
转型流程主要采取注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新设企业营业执照程序办理: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转型升级企业需要变更名称的,申请人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和《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申请书》,向辖区企业登记机关申请拟转型升级企业的名称,企业名称核准后,申请人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个体工商户拟转型升级为企业通知书》。申请人需要办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的,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个体工商户拟转型升级为企业通知书》及相关文件到审批机关依法办理。2.注销原执照,转型为企业形式。个体工商户提交注销所需材料申请注销登记;注销登记核准后,申请人领取《个体工商户注销核准通知书》。申请人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申请书》和《个体工商户注销核准通知书》,并提交拟转型企业新设登记材料,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登记材料,核准后转型为相应的企业形式,领取企业《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通知书》。3.申请人不改变住所(经营场所)的,无需重复提交企业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转型企业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成立日期原则上保留原个体工商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开业登记日期。4.“个转企”登记完成后,工商所应按规定向转型企业的登记机关移送原个体工商户登记档案,与转型升级后的企业档案合并保存管理。5.企业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支持“个转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