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提升会计信息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豫财监[2018]21号)文件精神,平顶山市财政局决定对教育部门所属部分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检查单位2017年度贯彻执行财税法律、法规情况、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情况等,必要时可追溯至以前年度。检查时间自2018年9月3日至2018年11月15日。本次检查由市财政局财税监督检查办公室组织实施。现将被检查单位名单公示如下:
1.平顶山市第一高级中学
2.平顶山市第二高级中学
3.平顶山市第三高级中学
4.平顶山市实验高中
5.平顶山市第二中学
6.平顶山市第三中学
7.平顶山市理工学校
8.平顶山市第六中学
9.平顶山市第七中学
10.平顶山市第八中学
11.平顶山市第十一中学
12.平顶山市第十二中学
13.平顶山市第十四中学
14.平顶山市第十五中学
15.平顶山市第四十中学
16.平顶山市第四十二中学
17.平顶山市第四十三中学
18.平顶山市第四十四中学
19.平顶山市第四十六中学
20.平顶山市实验中学
21.平顶山市育才中学
22.平顶山市育新幼儿园
23.平顶山市平东幼儿园
24.平顶山市湖光幼儿园
平顶山市财政局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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