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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平顶山市本级第一批第二次“一次办妥”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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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平顶山市本级第一批第二次“一次办妥”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根据《中共平顶山市委办公室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政务服务“一次办妥”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平办文〔2018〕10号)要求,继2018年7月31日第一批第一次“一次办妥”事项清单公布之后,我市又梳理了第一批第二次“一次办妥”事项清单,共67项,现予以公布,自2018年8月31日起施行。届时,群众和企业申请办理公布的清单事项,在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况下(法律规定的听证、现场勘查、评估评审等环节不计入办理次数),只需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或河南省政务服务网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即可“一次办妥”。

第一批(两次)公布的208项清单事项接受群众和企业监督,并根据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和群众、企业合理化意见,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一次办妥”的承诺,落实“三集中、三到位”,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市“一次办妥”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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