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常洪涛 通讯员刘志强 李树蕾)8月2日下午,鲁山县人民法院集中传唤21名涉公职失信被执行人,进行集中约谈。
该院负责人表示,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敦促党政机关、公职人员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公告》是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两办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延伸和细化,县委常委会通过的联合惩戒方案,涉及全县纪检、组织、人事、金融、政法、国土、住建、文明办等41个部门,联合惩戒的大网已经张开。涉公职失信被执行人如继续规避执行或外出躲避执行的,人民法院绝不放过,也绝不手软。涉公职失信被执行人要认清自己的身份,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党员干部,更应该诚信、守信,应在“诚信社会”建设中有所作为;要明白利害关系,不要轻易触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红线;要在8月6日前积极履行法律义务,取得申请人谅解,否则将通报纪委、监察委、组织部、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发起联合惩戒,甚至移交检察院、公安局提起公诉,追究“拒执罪”刑事责任。
会议结束后,参会涉公职失信被执行人纷纷联系承办法官表示将在最后时限内主动履行法律义务。还有涉公职被执行人表示,通过这次约谈深刻认识到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也得到了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要抓住机会积极履行法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