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玉山)8月1日,市工商局负责人介绍,我市开始对消费者投诉信息进行公示,350余条涉及购物广场、家电商场、汽车销售、超市等多个行业的企业和个体户投诉信息被公示。
为了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社会监督,引导经营者诚信自律,构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机制,根据省工商局出台的《河南省工商系统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实施意见》,今年,我市以及洛阳市、濮阳市被确定为消费投诉信息公示试点。
目前,我市的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系统已经上线。记者在公示系统中看到,投诉信息共有350余条。
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系统的内容主要有:被投诉经营者的基本登记信息;被投诉经营者的投诉总量;被投诉经营者的投诉解决信息,即实际解决的投诉数量以及其与已受理且办结投诉数量的比率。公示系统公示的消费投诉数据会不断更新。
消费者投诉信息还将通过市工商局网站、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12315微信公众平台、市场宣传栏等渠道进行公示。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网址为http://xtjg.haaic.gov.cn:81/homePage/to_index?license=7894104,消费者可登录市工商局网站点击此链接查询经营者被投诉信息。